废标,意味着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还未开始实质性的竞争就失去了资格而被淘汰出局。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频频遭受废标的“侵扰”,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那么,投标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常见的废标原因有哪些?
一、投标人应注意事项
1、学习“红头文件”,了解当地惯例
近几年来,明目张胆的地区封锁已经不多见,但是由于当地有关部门颁布的“红头文件”造成的潜在的无形障碍依然存在。如:投标报价要求,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标识、递交等。投标人一方面要认真学习研究这些文件规定,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当地的习惯做法,或者直接向当地的监督部门咨询;另一方面还要注意这些规定的变动更新,对于那些不是经常参加投标或者来自外地的投标人而言这一点特别重要。
2、熟悉招标文件,有问必提
从招标文件发出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至少有20天时间,很多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离开标时间尚早而将其搁置一边,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对大多数工程项目投标而言,要完成一份完整合格的投标文件,20天的时间并不宽松。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进行,而且招标文件中一般都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拿到招标文件后2~3天内提出所有疑问和问题,对超出此期限的问题招标人一般不作回答,否则就必须推迟开标时间。所以投标人在拿到招标文件后必须抓紧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对其中自相矛盾或模棱两可的问题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不能等待观望或寄希望于其他投标人会提出所有的问题,否则,在临近开标时再来提出和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变得十分困难。
3、建立奖惩制度,多人审核、把关
编制投标文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数名专业人员的合作才能完成任务,但是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也会带来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容易出现责任不清的状况。所以在分工的基础上必须有综合、有统筹,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有人统稿,有人审核把关,将其中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内容重复、错误、张冠李戴的部分改正过来。还可以从评委评标的角度来审查投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还有没有问题,还有没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存在。此外,还要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每次投标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论功行赏”,又要对那些不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
4、认真对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对已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若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应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为准。由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一般都是条文式的,内容不连续,上下文不连贯,阅读起来比较费劲,很多投标人对它不是十分重视,但却非常重要。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在招标文件中将有关的修改以醒目的方式逐条标出,防止编标人员疏忽大意,顾此失彼。另外还要注意,有的编标人员在遇到问题时往往会电话咨询招标人,并按照其答复进行编标,其实这种做法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以书面方式为准,口头答复无效,一旦由于招标人的口头答复而造成投标人废标,则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只能自担责任。
5、重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不得有任何瑕疵。部分投标人的财务人员或银行在填写支票、汇票时经常出错,如漏写收款人名称、不写金额、填错出票日期、印鉴不清或不齐等,由于这些低级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效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投标人的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避习惯性做法而造成废标。
6、做好投标预案
做好投标预案投标活动是一项要求比较严格的活动,要做到万无一失,就必须做好投标预案,明确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一些外地投标人对当地的交通状况不是很了解,经常估计不足,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才到达开标现场,只能遗憾地抱着投标文件而悻悻退场。所以投标人必须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情况,留有充足的时间,避免这些低级错误的发生。
7、重视评标过程中的质询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以肯定地说,除算术计算错误修正外,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的问题都属于投标文件中的偏差或者错误,并且大都是关系到是否废标的大问题。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回答时要慎之又慎,要及时与编标人员沟通,认真对照招标文件,特别是其中的废标条款,要想一想评标委员会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如何回答才能对自己最为有利,不至于掉到陷阱里去。
二、由于标书错误导致的废标原因
(一)商务标
1、投标函及附录
(1)未盖章签字
(2)表格内容填写错误,如保修金比例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工期不合等。
2、工程合理定价确认函
(1)报价错误。
(2)未盖章签字(公章、法人章、造价员章)。
3、联合体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4、缺少投标保证金额缴交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缺少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二)技术标文件
A、第一部分
1、封面未盖章签字。
2、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不满足要求:
(1)配备人员有在建项目;
(2)配备人员为网上备案;
(3)配备人员资格等级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授权书不全(看招标文件有无要求配备);
(5)缺少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6)缺少社保证明(或申报时间有误);
(7)缺少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时间过期)。
B、第二部分
1、密封处未盖章签字;
2、缺少材料计划表;
3、工期网络图出现原则性错误;
4、缺少物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表;
5、施工总平面图出现公司印章;
6、投标工期不符合要求。
(三)资格后审
1、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
2、缺少项目经理或预算员资格证复印件。
3、或其他所需资料不全或不符。
(四)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与答疑纪要不一致。
2、工程子目与清单编码不一致。
3、电子计价文件与书面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4、电子文件无法运行。
(五)开标现场
1、项目经理未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有效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备案,并且书面资料无填写错误;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未准时到达现场;
3、现场资格后审时不能出具必备原件:
(1)购买标书收据;
(2)项目经理证(职称证或建造师证);
(3)预算员资格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预算员、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原件;
(8)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4、保证金未能及时转入指定账户。
5、其他事项须根据具体的招标文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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